公司新聞
一、婚前房產賣后再開公司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在婚姻關系建立之前的房產所有權歸屬方面,若此時由某一方獨立付款全額置產且將權屬正規(guī)登記在其個人名下,則此房產恬然歸屬于注冊表中的出示人所有,此后無論何時售賣處置房產,其所得利益依然專屬以注冊人為唯一收益方,并不納入雙方婚姻關系中所涵蓋的夫妻科索沃共同財產范疇之內;
反之,若在婚前由某一方支付首付,并且按照法定程序將不動產權利明確登記在特定一方個體名下,然而在婚后卻是由另一方與之共同承擔還款責任,那么在這對夫婦面臨拆散分離之際,他們夫妻二人共同承擔的償債責任以及由此產生的房產增值部分都應歸結為夫妻共同財產,在依法裁決的過程中完全可以將其作為可供分配的標的物進行公平評估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jīng)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婚前房產賣掉后的錢再買房屬于共同財產嗎
對于婚前房產售出所得之資金再度購買新房是否歸屬為夫妻雙方的共有財產問題,需要針對具體情況進行判斷。假設在您與配偶步入婚姻殿堂之前,已然完全承擔了解決房屋產權的費用,之后賣掉原有的住宅并利用所得之款項在婚后購置新的住房,在此種情況下,我們通常將該新建住宅視為您和您的配偶所共有的財產。原因在于,婚后所購置的物品通常會被視為兩人的共同財產。
然而,若原來的婚前房產由您個人支付首付款,然后出售整個房產,再將大部分資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jīng)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在婚姻關系持續(xù)期間,對于婚前購買的房產出售所獲得的收益進行再投資建立公司這一行為,如果該房產原本屬于某位人士全額購置且已在個人名下進行了登記,那么此時所有所得以及后續(xù)的再投資都應當歸屬于這位人士所有,視為其個人財產;反之,如果雖然是在婚前支付了首付款并將房產登記在某一方名下,但是婚后雙方共同